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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公办统筹和民办调剂部分结果出炉,部分家长已经接到了录取或者统筹通知。而家长孩子们如果想转校?转学流程是怎么样的?什么时候可以转学?.....
01、转学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可以申请转学:
1.学生户籍随家长户口在本市内跨区县迁移;
2.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的;
3.从境外到本市落户的;
4.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需回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
5.非本市户籍学生随家长到本市居住的。
可转学的情况
1、搬家
全家迁居,或确有其他特殊困难须转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到9年级学生)。
本市迁往外省市,也就是迁出,到其他的城市去,比如说父母因为工作调动要长期出上海,带上子女。
外省市迁回本市,也就是迁入,回到本市。
本区县迁往外区县、或外区县迁回本区县,也就是跨区县搬家,比如从浦东搬到了松江,从宝山搬到了闵行。
特殊困难在法规中并没有明文规定,但参考高校转学和一些例子,主要指孩子患严重疾病和家庭出现巨大变故。
2、本市户籍在外就读高中生回迁
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高中学生申请回本市就读,学校在有学额的前提下,经测试后,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落实,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以上两条是《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两种情况。除此之外,还有两种比较特殊和少见的情况。
不能转学的情况
1、同区内公办学校之间不能转学
同区内的公办学校之间,是不允许转学的,比如说你在杨浦的公办A校,要转到杨浦的公办B校,就不行。
不过,由于浦东新区特别大,比如说从浦东的滴水湖一下子搬到外高桥了,还是同区,但相当于市区跨了几个区了,这种情况可以咨询教育局。
2、本市高中不能转学
本市的高中一般不允许转学,只允许跨省的迁入和迁出。高中如果可以转学,那么中考的公平性就会受到极大的质疑。
3、学生受处分期间不能转学
学生因为在学校里闹事,受了处分的时间段是不能转学的。
02、转学时间
一般寒暑假两次转学机会
03、转学所需材料
1、上海市内转学
1.学生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
2.学生成长记录册;
3.学生健康卡、预防接种卡;
4.原学籍证明(电子学生证)等。
2、非上海市学校转入上海学校
1.学生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学生家长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2.原就读学校就读的相关证明材料、预防接种卡;
3.家长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3、普通高中转学还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学生初中毕业证书、中考成绩单;
2.学生家长的引进人才单位证明;
3.学生家长的《上海市居住证》、学生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4.办理通知书等。
04、转学基本流程
义务教育阶段
第1步: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第2步:原就读学校对照《学籍管理办法》第四章具体条件核准并出具"转学联系单"后,学生家长到准备转入学校核准并加盖教导处章,再交还原就读学校。
第3步:原就读学校接到加盖接收学校教导处章的"转学联系单"后出具"转学证明"。
从第4步开始,小学和初中是不一样的操作方法
小学阶段
第4步:学生及家长持有效期内的相关材料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
第5步:持有本市蓝印户口的学生及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人员的子女享受本市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待遇。
第6步:外省市户籍学生准备转入公办小学,应首先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教.委提出申请,填写《外省市户籍学生在XX区就读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及转学联系单,镇(街道)教.委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准备转入民办小学,可持"转学联系单"直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由学校决定。
初中阶段
第4步:学生家长需持有效期内的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手续。
第5步:学生及家长持有效期内的相关材料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
第6步:持有本市蓝印户口的学生及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人员的子女享受本市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待遇。
第7步:外省市户籍学生准备转入公办初中,应首先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教.委提出申请,填写《外省市户籍学生在XX区就读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及转学联系单,镇(街道)教.委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准备转入民办初中,可持"转学联系单"直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由学校决定。
注意事项
1.同区内公办学校一般不予转学;
2.学生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转学;
3.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无转学证明及学籍材料的学生;
4.本市学生转学,接受学校应将其编入原就读年级,不得擅自决定其升、留级;
5.外省市转入的学生,学生可按其实际文化程度编入相应年级就读。
6.转学手续应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最迟不得超过开学后一周;
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转学。
因市政动迁等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学期中途要求转学者,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办理转学手续。
徐汇区往届转学通知
各区转学政策略有不同,下面是今2021徐汇区春季学期转学的通知,大家可以参考!
注:以下信息为2021年春季学期转学流程说明,仅供参考。今年秋季学期转学信息我们会在官方发布后第一时间为家长整理汇总。
按照沪教委规(2017)3号《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须知。
一、办理对象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转学登记:
(1)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至徐汇区),且学生与户主之间为直系亲属关系;
(2)本市户籍学生(徐汇区户籍)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区就读。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出申请转入本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1)本市在籍学生居住地跨区变更;
(2)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
3、下列情况原则上不予办理转学:
(1)学期中途和已在本区就读的,原则上不予转学;
(2)已在五年级、九年级就读的,不予转学。
二、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一)本区户籍:
1、本区户口簿(户籍地址页、父或母页、学生页),出生证,与户口簿地址一致的居住类房产证。
2、本市转入:出具《上海市电子学生证》或《上海市中小学生转学信息表》;外省市转入:转出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或学籍信息表(若小学六年级毕业,出具小学毕业证)。
3、学生成长记录册(或学生手册)。
(二)非本市户籍学生随家长到本区居住的:
1、家长:户口簿(户籍地址页、家长页),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缴费记录符合当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
2、学生:户口簿(户籍地址页、学生页),出生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3、本市转入:转出学校出具的《上海市电子学生证》或《上海市中小学生转学信息表》、与家长居住证地址一致的本区居住类房产证;外省市转入:转出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或学籍信息表(若小学六年级毕业,出具小学毕业证)、与家长居住证地址一致的本区居住类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4、学生成长记录册(或学生手册)。
三、办理方式
徐汇区教育局统一办理、统筹安排。
友情提示:办理转学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谨防上当。
四、办理程序
1、根据防疫要求,实行预约制:
微信扫码预约,预约成功后即收到预约短信。
2、凭预约短信并携带转学所需材料(见第二条),到区招考中心验证、登记。
3、徐汇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区招考中心开具“转学通知单”。
4、凭“转学通知单”及转学材料到统筹的学校完善转学手续。
五、办理时间和地点
1、验证、登记
2、领取转学通知单
3、地点: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大礼堂(百色支路28号 )
4、逾期不予办理
六、联系电话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咨询电话 54361242(小学) 54361495(中学)
监督电话 54361542
七、重点提示
疫情期间请各位家长做好防护,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1、验证、登记时只需一位家长带好相关材料前往(不要带幼儿)。
2、验证、登记时戴好口罩、测量体温并出示预约成功的短信和当日绿色随申码。
虹口区往届转学通知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沪教委规〔2017〕3号),2021年虹口区寒假小学生转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学对象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生,可以转学:
(1)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
(2)本区户籍学生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区就读。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生可申请登记,转入本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1)本市在籍学生居住地跨区变更;
(2)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
(3)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区内跨联合招生地块迁移的。
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以及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入,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转入。
二、转学安排去向
转学学生按申请材料中的户籍地址或居住地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原则上民办小学不得转入。
三、申请流程
1.转入
(1)家长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
(2)转出学校在学生信息系统中打印转学信息表并盖章;
(3)家长持转学信息表及其他申请材料到虹口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祥德路141号)办理转学手续;
(4)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根据本区各校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转学;
(5)家长根据通知携带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到转入学校报到,办理注册手续;
(5)转入学校在学籍系统中完成网上转学。
2.转出
(1)家长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
(2)转出学校在学生信息系统中打印转学信息表并盖章;
(3)家长持转学信息表及其他申请材料到转入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后续转学手续。
四、申请材料
1.本市范围内申请转学的学生须提供学生的转学信息表、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居住证及与之相匹配的租赁合同备案或有父、母、孩子至少一人名字的房产证)、学生成长记录册等。(详见附件)
2.由非本市学校申请转入本区学校的学生须提供学生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居住证及与之相匹配的租赁合同备案或有父、母、孩子至少一人名字的房产证)、原就读学校就读的相关证明材料、全国学籍号及学籍状态(无全国学籍号须写情况说明)、家长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的相关证明材料等。(详见附件)
五、办理时间:
2021年1月18日-2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00
2021年2月18日-2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00
六、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虹口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祥德路141号
联系电话:65210617
小一至小五年级期末试题答案